民建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邢台召开


民建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邢台召开 (1) (2).jpg


8月1日,民建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邢台召开。民建省委副主委、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葛瑞江主持会议并讲话。民建省委常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汪志平及委员共10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民建河北省委2025年内部监督工作要点》,学习贯彻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组织处理办法(试行)》,通报了民建省委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情况,审议通过了《民建河北省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民建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邢台召开 (2) (2).jpg


葛瑞江在讲话中指出:一要提高做好内部监督工作思想认识。民建成立80年来,一直重视内部监督工作在加强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作为内部监督委员会成员,一定要在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本领,增强做好内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巩固深化纪律学习教育成果。通过集中开展纪律学习教育,全省民建各级组织在纪律建设、廉洁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处分轻重倒挂现象明显改善,但是形势依然严峻。要通过加强内部监督工作,使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强化。要深入研究、认真履职,聚焦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保持纪律建设常态化,推动廉洁建设规范化,推进全面从严治会、建设清廉河北民建。三要着力保障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内部监督委员会成员在主题教育中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化学习,带头严查真改,带头实干担当,带头履职尽责。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要求,在问题查摆和集中整治上下功夫,抓好国家监委有关意见和民建纪律处分办法、组织处理办法的贯彻执行,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确保常态长效。

张家口、秦皇岛、邢台、邯郸4个市级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和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