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6 作者:张景黎 浏览数: 字号:【大 默认 小】
这些年从事律师工作,总想着多做些普法的事。可每当看到人们面对纠纷时的茫然无措,或是对法律抱着 "万能钥匙" 般的幻想,就忍不住感到无力 —— 我们离真正的法治,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直到偶然翻开罗翔老师的《法治的细节》,那些盘踞心头的困惑忽然有了光亮,字里行间的真诚与温度,更让我一次次感同身受。
提起罗翔,很多人会想起 "法外狂徒张三" 的趣谈。这位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总能用最通俗的语言拆解最复杂的法理。《法治的细节》就像他坐在你对面聊天,从热点案件聊到经典名著,从刑法条文聊到人性幽微。六个章节里没有枯燥的法条堆砌,只有一位法律人对法治的赤诚 —— 他既讲清楚了 “程序正义为何重要”,也没忘记提醒我们 “法律之上还有良知”。
最触动我的,是他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阐释。生活中总有人问:“这事儿明明不合情理,法律怎么能不管?” 罗翔在书里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就像那个著名的 “电车难题”:失控的电车要撞向五个人,拉杆就能转向撞向一个人,你会拉吗?道德上我们或许纠结于 “牺牲少数救多数”,但法律会清晰地告诉你:主动改变轨道可能构成故意杀人。这不是冷漠,而是法治的清醒 —— 它要阻止我们成为坏人,却不会强迫我们成为圣人。
他把正义比作 “完美的圆”,戳中了每个法律人的心事。“我们画不出完美的圆,却永远在追逐它的路上。” 辛普森案的争议至今未平,罗翔却从中读出了法治的深意:有时候我们必须容忍 “看得见的不正义”,因为程序正义是更大的善。就像刑诉法里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看似 “放过”了坏人,实则在守护每个普通人不被权力伤害的权利。这让我想起自己承办的案件,那些为了程序合规而多走的弯路,原来都是在为正义铺路。
书中的罗翔,总带着令人心安的谦逊。他说自己常常感到无知,“知识越贫乏的人,越容易有莫名的骄傲”。这话像面镜子,照见我曾经的浮躁。他谈读书的四个境界:从逃避世界到超越世界,最终明白 “承认无知才是智慧的开始”。这种通透,让法理有了人情味 —— 原来最精深的法律智慧,终究要回归对人的关怀。
更难得的是,他教会我们如何做理性的公民。网络时代,我们总容易被 “正义”的情绪裹挟,忙着站队、忙着审判。可罗翔提醒:“当我们以正义之名行不义之事时,和施暴者有何区别?” 法治从不是高高在上的教条,而是我们每个人日常的选择:过马路时等的那几十秒红灯,签合同时多问的那一句细节,都是在为法治添砖加瓦。
合上书页,闭目凝思。忽然明白,自己多年的普法之路为何总觉艰难 —— 我们缺的不是法条的普及,而是对法治精神的共鸣。《法治的细节》最动人的,正是它让我们看见:法律不仅有冰冷的规则,更有温热的人性;法治不仅是宏大的命题,更藏在每个普通人的举手投足里。
愿我们都能带着这份清醒与温暖,在规则中守护善良,在纷繁中坚守理性。毕竟,法治的光芒,从来都是靠每个追光者共同点亮的。
佳 句 赏 析
1.法律的生命在于变动,它如同一位智慧的老者,不断审视着时代的变迁。
2.真正的法律,不仅是逻辑的产物,更是经验的凝结,是无数人用生命和智慧镌刻的文明坐标。
3.对法治的信仰,不是对法条的迷信,而是对程序正义的坚守,对人性幽暗的警惕。
4.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生活中被鼓励,那它不可能是犯罪。
5.法律的规定可能无法改变人心,但它能管制那失丧了良心的。总之,法律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维护秩序,而要维护秩序必须以惩罚为后盾,只有秩序才能让人类的行为具有相对的确定性。
6.人的内心确实有幽暗的成分,有时人并非不知道对错,而是明知是错,却依然要选择错误。
7.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读书又让我们真正地承认自己的无知与浅薄。拒绝读书当然是一种愚蠢,但是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是一种更大的愚蠢。
8.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见,这种偏见其实就是一种价值观,有偏见的价值观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愿意倾听他人的观点,也拒绝通过他人的观点来修正自己的价值观
9.人能真正影响的人,其实很少很少。很多人所谓的“被你影响”,那只是片刻感动了,最后还是投入到自己以前的生活。人可以有片刻的感动,不可能持久地感动。你能真正影响的人,一定是你愿意在他身上投入大量的时间的,跟你有真正的接触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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