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同治理推进减污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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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此次部署与我国的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以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等一脉相承,为今后的绿色低碳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意义重大。

更好统筹国际承诺与国内目标。基于国内资源环境承载力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基于人民对优质生态产品的强烈需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减排温室气体涉及领域多、范围广,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制定需要更多的国际合作,并以国家为单位来执行。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作出的“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承诺,是针对2015年《巴黎协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提升,充分展现了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担当,增强了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主动权和影响力,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和广泛响应,推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全面加速。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实现了生态环保领域国内目标和国际承诺的衔接、统一。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结合“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来理解,纳入了碳目标的生态文明建设有助于建设美丽中国和清洁美丽的世界,将使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更紧密地融合在一起。

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极大拓宽了生态环保的视野,而且能够更好地发挥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引领作用和实践规约作用,便于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进行统一部署,“十四五”规划纲要将“生态文明实现新进步”作为六大目标之一,着眼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首次提出“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并对“十四五”期间的减碳目标进行了年度分解。这就实现了年度近期目标、5年中期规划和长期愿景的衔接和统一。

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三者之间实现真正的同频共振、相互加强。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意味着我国生态环保进入了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从碳源角度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具有一定的同根同源性,采取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总量控制、清洁供暖、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措施,可以为碳排放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发挥双重支撑作用。从碳汇角度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相关措施,比如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规模绿化国土空间,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等,既能够更好地发挥生态脆弱区域的生态功能,又可以提升脆弱地区的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和生物固碳能力。同时,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还要求我们更加重视从全生命周期角度来核算产品的碳排放,重视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影响,从整体生态效益角度综合评估产品与服务的环境影响,进而选择正确的技术路线,推进碳中和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共同实现。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阶段,减污降碳对发展的倒逼和牵引力将越来越强,生态环保在发展全局中的位置将越来越突出,发展与保护将深度融合,碳减排将成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

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正在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指向走向绿色复苏。国内外一些行业巨头不但自身提出了碳中和的目标和行动计划,而且在其产业链购销体系中也明确了低碳、零碳的规定或指标。可以预期,全球碳中和导向下,企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碳含量指标将成为与成本、质量和服务同等重要的竞争要素。同时,碳交易、绿色债券、碳基金等碳金融市场将极大扩容,高碳排放行业和企业将面临融资困难,而在清洁能源、清洁技术领域的投资能够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带动就业的有生力量。

各地必须抓住“十四五”这一关键阶段和战略窗口期,加速进行发展方式的绿色低碳转型,构筑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以绿色低碳发展为价值引领和增长动力的现代经济体系,力争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实现“换道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