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融资难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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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袁伟华)

企业融资困难已经成为紧缩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副作用,2011年末,货币和财税政策有针对微小企业定向宽松的苗头,但一直以来,农户融资的艰难仍被忽视。省民建在提案中提出,农户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严重制约着河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关注企业融资困难的同时,农户融资渠道的拓展应该得到重视。

    案例:“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藁城市丘头镇堤上村的蔬菜大棚种植户闫坤立刚刚通过农行惠农卡贷了款,准备扩大大棚规模。而能够从农业银行贷到款,并不是每个农户都能办到的,这还是闫坤立所在的丘头镇与农业银行协调的结果。

    丘头镇是蔬菜大棚种植大镇,目前的大棚面积已经具备一定规模,镇里对农户发展蔬菜大棚给予了资金和技术上的全面支持,每个大棚补贴3万元,而且还专门与农业银行协调,为农户融资提供贷款。

    相比其他地方的农户来说,闫坤立显然是幸运的。记者了解到,目前农村农户融资的渠道不外乎几个:向亲戚朋友借、高利贷、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和农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而对于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触角不发达的地区来说,多数渠道并不畅通。

现状:农村为啥不能有ATM

    省民建此前专门针对农户融资需求进行了调查。在被调查的125户农民的融资需求中,有85户用于纯粹的生产性用途,21户的融资需求既用于生产也用于生活,19户仅用于生活性用途。农户金融意识增强,融资意愿规模增大,融资方式趋于有息借贷,融资渠道以民间融资为主,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还没有成为农户融资的首选渠道。

    省民建的调查结果显示,32.1%的农户认为应提供ATM机服务;27.3%的农户认为应提供刷卡消费服务;21.2%的农户认为应提供网上银行服务;17%的农户认为应提供农产品期货交易服务。这表明,河北省农户对金融需求已趋于多样化。而农户对金融机构的服务评价还比较低。

探因:农户外部融资环境差影响需求

    调查发现,影响农户融资需求主要因素不在于农户自身,而在于农户的外部融资环境,包括正式金融机构改革取向、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能力等。

    省民建在提案中说,多年来,不论是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还是农村合作信用社的商业银行化发展,以及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批准设立,整个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取向,均属于商业化、股份化。这种改革取向,符合金融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与发展特征,但却不能适应农户、农村经济运行产生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征。因为,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是以农户为经营主体,这种以农户为主体的农村经济发展融资需求的基本特征是数额小、信用不稳定、担保不足、周期长、风险分散等,而上述所有的金融机构出于对市场价值和利益目标的追求,其信贷对象必然会越来越远离农村经济运行的主体。

    省民建通过调查发现,不少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制度不严格,导致农户借款意愿降低。比如,一些信贷人员对农户、农村的加工企业等信贷主体的小额贷款索要回扣、好处费等,导致农户不敢或不愿去信用社贷款,农户的信贷需求只能求助于亲戚朋友或其他民间借款形式。

    与此同时,农村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制度引导,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完整的规范和保护民间融资的法律,而去年以来内蒙古、浙江等地民间融资主体的自杀、失踪等事件,对我国民间融资的规范与疏导问题提出了严厉的警示。

建议:完善农村金融供给机制

    省民建建议,应完善农村金融供给机制,满足农户融资需求。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真正服务于农户的内生型的微型金融组织。就目前来看,至少缺少以下两类金融组织:一类是农业政策性金融组织,直接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另一类是真正将农户作为服务对象的微型金融组织。

    建议称,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置与服务,仅仅通过行政色彩浓厚的机构数量的扩张是不科学的,应该在更加尊重农户供需意愿的基础上,引导民间融资转变成合法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从而构筑多元化的满足农村工商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户需求的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同时,现有金融机构要转变服务理念,在业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上要不断创新。而政府在对金融机构进行改革的同时,应加快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免除农户家庭成员的上学、就医、养老等后顾之忧,使得农户借贷资金能真正投入到规模化农业生产活动中;同时,政府应定期组织农民参加农业知识和网络应用技能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