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河北省委开展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动员大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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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各市委、省直工委: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省政府“全省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和省委统战部的有关要求,民建河北省委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习贯彻两个《实施意见》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秦博勇

     副组长:郭士刚

     成  员:武义青、韩立友、薛寒、王亚洲、王连灵、徐光泰、闫丽英、何香久、平荣振、刘勇、范社岭。

     2、领导小组下设学习贯彻活动办公室。

     主  任:郭士刚

     副主任:郭建富

    工作人员:陈志刚、刘俊东、何树范。

    二、活动内容

    1、起草通知并制定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总体方案下发各市委会和省直工委,在全省民建系统全面开展对改善“两个环境”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

    2、制定调研课题,下发民建各市委和省直工委,动员全省会员开展调研,为改善“两个环境”积极建言献策;向全省会员征集有关“两个环境”建设方面的社情民意,整理汇总上报有关部门。

    3、在10月26日召开民建河北省第八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对此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4、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座谈会,征集“两个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善“两个环境”的意见、建议。

    5、利用会刊《河北民建》和民建河北省委网站,加大宣传力度,为“两个环境”建设提供舆论支持和服务。

    三、时间要求

   1、从现在开始至年底,为集中学习阶段。民建全省各级组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制定相应的学习活动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年底前将开展学习情况报送省委会学习贯彻活动办公室。

    2、从2013年初到2015年三季度末,为调研推进阶段。各市委会、省直工委要在每年一季度前将拟定的当年调研课题报民建省委学习贯彻活动办公室,年底前汇总调研成果。

    3、从2015年四季度至年底,为总结交流阶段。重点抓好学习贯彻活动的总结,对于学习贯彻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优秀成果,择优上报和刊发,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