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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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文明的发展依靠现代经济做支撑,而现代经济的发展依赖于现代工业。历史已反复证明,一个地区的繁荣与强盛,最终要看其工业发展程度。十八世纪英国的工业革命便是明证。而现代工业的发展依赖于现代科学技术。因此,高科技的产业化和传统产业的高科技化就显得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正面临着这样一个现代文明的转型期,在现实条件下,大力推进高科技含量的工业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城镇化建设,是我们的必然选择。然而,城镇化建设就意味着一些非城镇化要素要纳入到城镇中来,比如:农村规模的进一步压缩,一些农业人口逐步转型为城镇人口等等,在这样的转变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探讨如何在城镇化过程中兼顾农民问题,应该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

   一、城镇化的内在含义

  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来,农民进城是需要条件的。从城市方面讲,城市要有大工业的吸引,一是可以吸纳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二是进城务工的农民能够获得比种田更大的收益。从农民方面讲,一是农民要有能力参与大工业生产,而能力的获得需要学习和培训。二是要像西方发达国家一样,实行大面积农场耕作,改变现有的散乱的单户耕作模式,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城市因素和农民自身因素是相辅相成的,互为因果互为依存,不可偏废。有人说,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更适于小城镇化建设,以乡镇为中心,减少村级行政机构,依据地缘关系、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等因素,把分散的农村集中成为小型的城镇。这样既可防止由于城市的无序臃肿而导致的“城市病”,又可以方便农民生活;既可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又可以降低村级组织运转成本,减少土地浪费;既可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又可以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而且,农民在城市万一呆不下去,还可以继续耕种他们的土地。这样的构想,从现实意义上说,也许是必要的和可行的。然而,这和我们原本意义上的“城镇化”概念是相悖的。城镇化的内在含义在于:相对降低农业人口资源的投入,增加工业人口资源的投入,在高科技的基础上,发展大型的集约型工业。提高工业经济增长幅度,以此来拉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增长,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转变。西方发达国家就是沿着这样一条大工业发展的道路而繁荣壮大起来的。美国的农业人口只有2%,而我国是80%。从这两个数字对比中,可以看出工业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对现代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有多么重要。我们所说的“城镇化”,正是建立在这样的意义上的“城镇化”。而“小城镇化”概念的基本含义却不是这样,它所指的不是由农业人口向工业人口的转变,而只是农业人口的相对集中。“小城镇化”以后,农民亦然是农民,无助于工业的集约和发展。小城镇化,作为一个向大城镇化过渡的中间环节,也许尚有它的阶段性意义,但依靠它是不能最终解决问题的。

   二、城市观念是城镇农民的心理依托

   实现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变,农民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城市观念问题。农民由农村进入城市,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诸多问题中一个最难解决的问题便是尽快建立城市观念问题。初入城市的农民,不可避免带有一种心理惶惑,被一种不确定的身份意识所左右,在“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徘徊,急于寻找一个归属。人是需要归属感的,一个失去了归属感的人,会有一种莫名的惶恐,会觉得无所适从,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在半空里飘飘荡荡,一个“我是谁”的问题困扰着自己,挥之不去。人不可能长久生活在这样一种漂浮不定的状态中,这时候,一种稳定的心理诉求被激发出来,他要明确自己的社会定位和身份定位。

   一个长期生活在农村的人,受农村环境的影响,受农村习俗的影响,特别是受农村固有传统思想意识的影响,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农村心理态势,或者叫农村观念,这样一种心理态势,是农村文化长期浸融的结果,农民习惯了 “三分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温暖日子,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劳作。这种特有的农村文化在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直到今天,我们也并没有从本源上来改变它,就好象浸入了我们血脉中的儒道文化一样,并没有因为我们曾经的“打倒孔家店”和“批林批孔”而摧毁其根基。当然,农村文化的根基也依然是儒道文化,这一点毋庸置疑。因此,农村观念农民意识根深蒂固,也因此,转变农村观念农民意识需要一个过程,需要解决诸多困难。从思想上讲,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是由粗放型保守型向文明型开放型的转变。从经济上讲,是由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向商业经济的转变,这样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虽然,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的格局,就现实而言,基本已打破。农民的劳动所得已走入市场,甚至部分农民自身也已走入市场,开阔了他们的眼界,丰富了他们的经历,激活了他们的多维思维,他们的观念也因此会发生相应的改变。无疑,这是转变农民的农村观念的一个契机。但是,应该看到,农民由农村进入城市,并不仅仅是住所的位移,身体的位移。住在城市,身在城市,“心”不一定在城市,不可能身心同步,“心”往往会“迟到”,原因有三:一是对农村故土的留恋,农村故土有他们的祖先的体温和汗水的味道,有他们儿时的池塘和那池塘里曾经的梦,有他们的粗旷的抑或是野性的爱和恨。二是对城市新环境的不适应。城市的变换的霓虹灯迷乱了他们的眼睛,缺少了乡夜的神秘,城市的躁乱的汽车喇叭声让他们心烦,缺少了牛羊和鸡的温馨。城市的林立的高楼给他们以巨大的压迫感,让他们望而生畏,缺少了农村平房的平等和和谐。三是习惯。农民习惯了在野外的粪坑里如厕,坐在自家卫生间的马桶上常常拉不出来。农民习惯了光脊梁大裤衩子在夏夜的大树下纳凉胡侃,在城市的小楼里憋得慌。农民习惯了邻里间的熟悉和默契,受不过对门住着老死不相往来的冷漠。习惯者,“习”而“惯”之也,是长期养成的痼癖,很难改。举个小例子:比如随地吐痰,这个陋习初来城市的农民便很难改掉。由身体的适应到心理的适应也还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有它的客观性,但显然也有主观能动性。如何进一步发挥农民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如何帮助农民转变观念,以期尽早地从心理上融入城市生活,无疑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三、城市管理是城镇农民的安居保障

   其次是城市管理问题。对进城农民的城市化管理,是城市管理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尤其大批农民涌入的时候,城市原有的格局会被打乱,城市原有的秩序会被破坏,城市的社会群体会被重组,问题更加突出。就现实状况而言,农民的城市化管理问题,并不尽如人意。面对大量农村人口的涌入,城市就像一个盲目怀孕的少妇,并不曾做好思想准备,不免有些慌乱和无所适从。这慌乱和无所适从的结果便是前文所说的“城市病”。有一点应该明白,“城市病”不是癌症,而只是感冒,是可以疗愈的。

   城市“感冒”的原因很多,诸多因素中,政策滞后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现行户籍制度的制约。一方面,一个已经在城市从事产业化工作且购房的农民,由于户籍的限制不能被认定为市民。因为现行的户籍制度不接纳他,他无法获得合法的城市定位。另一方面,农村的户籍包含了农民的实实在在的利益,比如土地承包权,宅基地权,村售土地分红等等,进了城的农民不愿意放弃自己在农村的既得利益,缺乏变更户籍的积极性。显然,只有取消现行的户籍制度,或者放宽户籍限制,才能使进城农民获得合法的城市身份。再比如,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中国的人口增长依然需要限制,这一点,有识之士有目共睹。进了城的农民的计划生育问题该由谁管,谁管起来更加便利,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现行的政策是由农民的户籍所在地管理。而由于农民的离开,村委会根本看不着他们的身影,无疑增加了诸多管理的难度。而农民所在的小区居委会,由于该农民的户籍不属于该居委会,居委会无由去管,或者懒于管理,这样便形成了管理真空。自然,针对农民进城的问题,政府已经做了许多工作,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政策,但是,还不够健全,不够完善。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调查研究,需要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能够解决问题的政策和法规,来保障进城农民的权益,加强对进城农民的管理和引导。

   松散的社区管理,是另一个原因。社区管理的首要问题是社区定位。这是一个颇为值得研究的问题。现行的做法是,由社区居民共同选举出社区委员会(或者叫做业主委员会)向社区居民负责。由社区委员会聘请社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管理社区事务。显然,这样的组织只能定位于群众组织,而非国家设定的行政机构。以现代政治观点而论,这样的组织是经过民主程序组成的,代表了社区所有居民的利益,具有公正性和公开性,具有现在政治特点,反应了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应予肯定。然而,就我国现状而言,这样的组织可操作性并不强。对于物业管理者来说,缺少完善的组织程序,缺少具体的法律规范,缺少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缺少严格的纪律,缺少明晰的职责。或者是责权虽然明确,但只是贴在墙上,并不履行。对于进城的农民来说,受惯了体制约束的中国农民,在这样松散的管理下,要么会放纵自己,无拘无束,要么就会生出失宠的孤儿,无依无靠,落单之感。业主和物业的许多矛盾均由此而发。何况,很有一些新建设的小区,由于上级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由于当地的居民委员会不作为,业主委员会一直没有建起来,物业管理时有时无,连小区卫生都无人负责。管理松散的原因,现行的户籍制度难逃其咎。物业以传统的认识方法认为:你的户籍不属于我的辖区范围,你就不是我属下的居民。农民以同样的认识方法认为:我的户籍不属于你,我就有权利不接受你的管理。这里,如何认定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如何理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如何变松散管理为有效管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另一个问题。

   四、城市待遇是城镇农民的生活要求

   最后,是进城农民的待遇问题。首先关涉的还是现行的户籍问题。比如孩子入托、上学等问题,就会因为户籍的障碍使农民流于无望。待遇问题的一个重要内涵也许还不是物质的,而是精神的,即人格待遇。实现公平的人格待遇应该是农民首要的心理诉求。从心理上做到真正跟城里人平起平坐,是农民的一个心结。人格待遇的平等,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内因,一个是外因。从内因讲,作为农民自身,要完善自己的独立人格,取消自卑心理,要自尊自爱自强自立,要拓展自己的胸怀,规范自己的行为,开阔自己的视野,锻炼自己的能力,提高自身素质。从外因讲,城里人要有一颗包容的心,尊重农民,理解农民,帮助农民,引导农民,团结农民,而不是歧视农民,孤立农民。这样,农民的心理身份会转换的快一些。如果说,农民的人格待遇的公平实现是思想领域的工作,需要循循善诱,潜移默化,需要较长时间的话,那么,与市民同享的物质待遇的公平实现应该能够“立竿见影”。比如上文提到的孩子入托,上学以及就医等问题,应该是政府的一纸条文便能够解决的。也许有的地方这样的条文已经有了,只是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很好地执行。所以,农民所面临的入托难上学难就医难的问题依然存在。这里,根本的问题还是部门利益问题在作祟。一些单位,包括一些行政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不顾大局,我行我素,践踏了他人的权益,破坏了社会和谐。也许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说到底,所谓“城镇化”,“化”谁?农民。城镇化过程实际上是农民由农民身份向城市身份的蜕变,这个蜕变过程是有痛苦的,需要社会的抚慰和帮助。在社会的抚慰和帮助下,这个蜕变过程或许可以更加顺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