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协商民主水平 建设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参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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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把协商民主从一种民主形式上升为一种制度,成为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进一步部署,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民主政治制度选择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协商民主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紧密联系,在新中国的形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发布“五一口号”,表达了全国人民的政治要求和迫切愿望,立即得到包括民建在内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热烈响应和拥护,成为建立新中国的动员令。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宣告新中国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协协商制度正式确立。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199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庄严地写入宪法。

    民主党派作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是实践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参政议政工作,是民主党派发挥作用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途径,要适应新形势,在协商民主实践中做一个积极、主动、合格的参与者,就要把握时代要求,建设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参政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发挥组织优势,注重整合资源,努力实现高水平、高质量的协商民主。

    一、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推进协商民主的基础工作。发挥民主党派成员位置超脱、联系广泛的优势,大力拓宽信息渠道,广辟信息来源,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一)是发动成员主动作为。强化对成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提高成员的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参政党成员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不断增强成员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通过基层支部活动搜集有价值的信息。在开展支部活动中,以集中讨论、分组调研、社会服务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搜集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并加以分析整理,反映所联系群体的迫切愿望和要求。

    二、把提案工作作为推进协商民主的全局性工作。要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专家学者队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队伍的作用,紧紧团结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全面深化改革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民主党派集体提案是发挥民主党派整体作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民主党派社会影响的重要手段。要坚持领导认识到位,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要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高度,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履行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体现作为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工作落实到位,集体提案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建立一支热心会务、知识水平较高、有一定社会经验和参政议政能力的成员骨干队伍,参与提案的调研和撰写,同时制定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成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坚持领导参与到位,民主党派领导应全过程参与提案工作,从确立选题、实地考察、听取意见、分析原因、研究论证,一直到提案的撰写、修改,在广泛占有真实材料的基础上,总结分析,把握关键,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形成自己的真知灼见,力求提出具有前瞻性、现实性、合理性、可行性的精品提案。

    三、利用中共党委和政协搭建的各类协商平台,充分发表意见,大胆谏言。(一)是充分利用中共党委政府召开的咨询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围绕中共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提出参考意见或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二)是充分利用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专题协商会、视察、专题调研和大会发言等平台,就某一方面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

    随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协商民主的发展也不断广泛深入推进,这一方面给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创造了更多的机遇,带来更广阔的参政空间,另一方面也给民主党派自身参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参政议政意识和责任使命感,努力调动广大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提供支撑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