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唐山市路南工委举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辅导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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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路南工委在市委会会议室召开例会,20名会员参加了活动。刘凤海主委主持。

  本月例会由工商一支部轮值。支部主任朱晓莹援引大量的执法实例,讲解了由商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内容涉及该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违法促销的情节和相应的处罚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于 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地规范了零售商的促销行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和零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朱晓莹风趣幽默的语言使这次普法活动显得非常生动活泼,提高了大家执法守法、维权的意识。会员们结合各自的社会生活实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既认识到了立法、执法的重大意义,也感到了执法面临的困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

  此外,刘凤海主委总结了“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进展情况。

(作者单位:民建唐山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