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省两会》—民建河北省委:建立健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过期药品不是普通垃圾,已经被明确归入《国际危险废物名录》,过期变质的药品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药品有毒分解物溶解之后,更会污染土地和水源,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直接危害人体健康,更为重要的是,一些过期药品一旦被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回收,回流至农村市场或一些患病困难群体,将对公众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对此,民建河北省委建议,应尽快建立健全长效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加强过期药品源头管控

民建河北省委建议,应加大对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立法,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法律法规或条例,明确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对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主要责任、各自职责以及联合执法机制,明确企业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法律责任,规范个人、家庭参与过期药品的行为。

此外,还应加强过期药品生产的源头管控,对过期药品产生的源头,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具“大处方”和过度医疗,应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控制医生给病人开过量药物,坚持按病情给药,提倡医院、药店“拆零”销售药品。针对药品生产商,则应按照相关规定,生产小包装药品,并对本厂生产的过期失效药品进行及时回收和处理。同时,应在说明书标识药品过期后禁止使用、使用过期药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过期药品如何回收等内容。

完善过期药品回收网络

针对药品回收网络,民建河北省委也给出了具体的建议。提案中指出,应该在全省指定部分医院、药店、大型商场中的医药品专卖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也可以参照旧衣物回收的模式,在社区显著位置设置防盗、防水的过期药品回收箱,定期有专人负责回收,应不断健全、增大过期药品回收网络,方便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其中。同时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建立回收、储存、流通、销毁的完备过期药品回收体系,做到及时安全、无毒无害,杜绝过期药品因处理不当而污染环境。此外,政府还应对从事过期药品回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回收激励机制,对过期药品回收点作用发挥好的予以适当奖励,并通过购药优惠、以旧换新、发放代金券等方式激发公众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热情。

加大过期药品危害宣传

民建河北省委还建议,应加大对过期药品危害的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随意丢弃这些过期药品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等严重性,从而让每个人都提高对过期药品处理的警惕性,并积极参与到回收活动中去。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用药习惯,树立安全用药意识,做到按需求购买药品,避免重复购药和超使用量购药,减少药品资源浪费,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